无单放货损失谁承担 |
| |
引用本文: | 李春雨.无单放货损失谁承担[J].中国外汇,2015(2):22-24. |
| |
作者姓名: | 李春雨 |
| |
作者单位: | 广州海事法院 |
| |
摘 要: | 在国际货运无单放货纠纷中,承运人作为提单法律关系的一方,实施无单放货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应当建立在托运人或者提单持有人遭受实际损失的基础上。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出口运输无单放货纠纷案件数量也在增加。其中常见的情况是国内托运人向承运人索赔。此类案件在确定侵权或违约责任的基础上,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
关 键 词: | 无单放货 提单持有人 托运人 违约责任 正本提单 交付货物 法律关系 赔偿责任 指示提单 《海商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