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相关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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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相关问题解答[J].中国外汇,2020(9):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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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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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外汇局福建省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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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释疑]Q:对境内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的人民币收付款申报规定何时实施?如何实施?A: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原定于2020年4月1日施行的境内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人民币收付款业务的申报规定,可延期至2020年6月1日起施行。鉴于实际需要,该类业务国际间接申报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均可在现有时限基础上增加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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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境内居民 问题解答 付款业务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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