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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引发的思考——兼谈中国金融服务业的改革和创新
引用本文:马啸.由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引发的思考——兼谈中国金融服务业的改革和创新[J].西安金融,2003(5):34-35.
作者姓名:马啸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
摘    要:一、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颁布后,美国金融服务业及金融服务业运行环境状况(一)经济金融环境特征———以全球化的“无疆界市场”作为美国金融服务企业竞争的战略目标当前已发展到以数字化和电子化为特征,国际金融中心让位于全球化的“无疆界市场”,国际金融中心交易让位于“无时空限制”的全球交易。《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的出台,正是反映了美国金融服务业对这种变化了的市场环境的适应和对限制美国金融业发展的突破。这其中一个重大的突破就是对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中,对商业银行、证券业分业经营的禁止的突破,鼓励银行业、…

关 键 词:美国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金融服务业  中国  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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