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律应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引用本文:田洪涛,张万博,刘全保.法律应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J].河北金融,2007(12).
作者姓名:田洪涛  张万博  刘全保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深州市支行 河北深州053800(田洪涛,张万博),衡水银监分局深州办事处 河北深州053800(刘全保)
摘    要:土地长期分散经营已严重制约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走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是必然趋势,融资难是实现这一过程的"瓶颈"。本文就如何在我国土地是农民最大资产的情况下,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使农民的所需资金从银行贷款解决,有效缓解"三农"的资金不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 键 词:法律  土地承包  经营权  抵押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