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机构投资者稳定证券市场作用的“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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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公齐.对机构投资者稳定证券市场作用的“辩护”[J].武汉金融,2007(5):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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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公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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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金融学院华南金融研究所,广东广州,5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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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的证券市场存在自身不完善、机构投资者数量和规模发展不充分的双不足现象。机构投资者发展到一定数量和规模后才可能对证券市场具有稳定作用,只讲稳定不讲发展是对机构投资者发展和证券市场关系的一种误读。证券市场发展和稳定与机构投资者发展存在相互依存、互为因果关系。因此,提高上市公司素质、放松管制和金融创新,是实现机构投资者发展以及起促进发挥其对证券市场稳定功能的有效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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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构投资者 证券市场 长期投资 理性 |
文章编号: | 1009-3540(2007)05-0037-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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