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明确房地产成本可按售价分摊计算相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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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东华.应明确房地产成本可按售价分摊计算相关税款[J].湖南地税,2007(5):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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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东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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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在的房地产公司所建的商品房多为商住混合楼,商场的商业价值高而住宅的商业价值相对比较低,如按建筑面积分摊成本,单位成本是一样的,有违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如将商业价值相对低的住宅销售完,而将商业价值高的商场暂不销售或出租,这样就延缓了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如先将商场销售出去而将住宅不销售,则会出现相反的情况,“提前”缴纳了税款。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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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地产公司 分摊成本 分摊计算 税款 住宅销售 商业价值 售价 商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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