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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保驾护航——解读修订后《科学技术进步法》
引用本文:张华胜.为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保驾护航——解读修订后《科学技术进步法》[J].投资北京,2008(8):40-42.
作者姓名:张华胜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摘    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建创新型国家,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2008年7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简称《科技进步法》)将开始施行。此次修订后实施的《科技进步法》是推动我国创建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法律保障。新法更加突出了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将使科技创新具有持续发展的动力与活力。为使读者更准确了解新法,本刊特别邀请了参与新法“企业技术进步”章节起草的专家张华胜就新法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进行解读。

关 键 词:企业技术进步  技术创新主体  《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修订  解读  《科技进步法》  自主创新能力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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