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信用社办到农民群众中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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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业银行上高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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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银行江西省上高县支行从1982年以来,认真贯彻农业银行总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试点意见》,在改革过程中对全县农村金融基层机构进行了调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按照国家银行和信用社两种不同的所有制性质,改革农村金融基层机构。上高县农村金融基层机构在全县20个乡,设有15个银行营业所,17个信用合作社。设在乡所在地的15个所、社都是合署办公,统一领导和管理,统一调配、使用人员,统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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