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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在分业经营原则下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合作
引用本文:潘志坚.试论在分业经营原则下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合作[J].中国金融,2000(6):46-48.
作者姓名:潘志坚
摘    要:去年底,美国通过了新的金融服务法,在法律上重新确立金融混业监管和混业经营的模式,从而宣告延续了近70年的分业时代正式结束。在这种背景下,关于金融业是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还是混业经营、混业管理的问题,最近引起了我国许多业内人士的关注和讨论。由于这是关系到我国整个金融市场发展全局的现实问题,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本文拟对分业经营条件下我国证券业与银行业之间的合作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欧美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主要原因  从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历史来看,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有深刻的原因。1.向…

关 键 词:银行业  证券业  分业经营  经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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