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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存款被冒领时银行储蓄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段维明,谌丽君,吴中明.论存款被冒领时银行储蓄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J].金融论坛,2003,8(11):33-39.
作者姓名:段维明  谌丽君  吴中明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法律事务处
摘    要:目前储蓄机构因储户存款被冒领的事件时有发生,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此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另外,我国司法机关对储蓄机构适用的严格责任原则,更加大了储蓄机构的责任风险。因此,如何保护银行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金融法律的重大现实课题。本文通过案例,详细分析了对此类案件中两个重要问题:其一,储蓄机构应负的法定责任,即若存款在挂失前或挂失失效后已被他人支取,储蓄机构是否承担责任;其二,储蓄机构对储户是否应进行身份证件的实质性审查。同时,本文还对金融数字化、信息化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了探讨,阐述了完善储蓄法律制度,制定统一储蓄法的紧迫性及现实意义。

文章编号:1009-9190(2003)11-0033-07

LEGAL LIABILITIES OF SAVINGS AGENCIES IN CASE OF FALSE WITHDRAWAL OF DEPOSI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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