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抓住改革之机不断发展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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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春明,杨海军.农信社抓住改革之机不断发展之我见[J].黑龙江金融,2006(8):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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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春明 杨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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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银行安达市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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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内控制度。为农村信用社经营发展提供保障 (一)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法》,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地位和权益。目前农村信用社在经营过程中参照执行的是《商业银行法》以及近期制定的相关规定,包括一些临时性的规定和办法。从目前看有些规定或办法已经不适应当前改革的需要,亟需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正。为此,国家应尽快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地位、宗旨、业务范围、服务对象、应享受的税收、贷款和再贷款利率等优惠政策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同时也使信用社的经营活动有依法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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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改革 农信社 农村信用社 《商业银行法》 合作金融法 再贷款利率 法律法规 内控制度 建立健全 经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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