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的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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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浙江省预算会计研究会课题组,蒋宝康,徐建.试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的会计核算[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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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浙江省预算会计研究会课题组 蒋宝康 徐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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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是规范政府性资金收付的最彻底、最完善、最可靠的模式。实施这个新制度后 ,预算会计如何核算和管理 ,需要进行超前性的研究、探索。本文拟就这个课题 ,作些分析 ,谈些观点 ,供大家商榷。 一、关于会计主体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 ,会计主体是谁 ?这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集中支付的范围来说 ,既有行政经费 ,也有事业经费 (财政补助部分 )。行政单位会计的主体是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会计的主体是事业单位 ,本来是毫无问题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 ,行政单位没有银行账户了 ,是否还称会计主体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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