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能力最大化条件下我国巨灾保险基金规模测算 |
| |
引用本文: | 田玲,彭菁翌,王正文.承保能力最大化条件下我国巨灾保险基金规模测算[J].保险研究,2013(11):3-3. |
| |
作者姓名: | 田玲 彭菁翌 王正文 |
| |
摘 要: | 通常有两种方式建立巨灾保险基金,一种方式是为每一种巨灾风险建立单独基金,另一种方式是为所有的巨灾风险建立一个联合基金。本文在构建巨灾保险基金规模函数的基础上,从理论上比较了两种方式的基金规模,通过理论推导发现巨灾保险基金规模随着风险容忍度的降低而增加,在风险容忍度相同时,联合巨灾保险基金的规模不大于分别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的规模之和。本文选取地震和洪水这两种巨灾风险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实证发现,对于我国财产保险业而言,在巨灾保险基金成立初期,巨灾承保比例为40%时对应的巨灾保险基金规模为289.22亿元。
|
关 键 词: | 巨灾风险 巨灾保险基金 财产保险业承保能力 |
|
| 点击此处可从《保险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保险研究》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