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欧盟巨灾保险体系建设及对我们的启示
引用本文:王祺.欧盟巨灾保险体系建设及对我们的启示[J].上海保险,2005(2):36-37,31.
作者姓名:王祺
作者单位: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
摘    要:一、欧盟主要成员国巨灾保险体系建设概况 欧盟现有的27个成员国中,除法国、挪威、西班牙、瑞典和土耳其五国建立了强制性巨灾保险体系,通过立法手段要求符合某类条件的投保人必须购买外,其他国家大都实行非强制性巨灾保险,即市场上销售的商业保险的保险责任中已经涵盖了巨灾风险责任,投保人可自行扶择是否购买。欧盟主要成员国巨灾保险提供情况图示如下:

关 键 词:巨灾保险  欧盟  成员国  巨灾风险  购买  投保人  销售  非强制性  立法  国家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