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浅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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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卫东.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浅探[J].上海保险,2008(10):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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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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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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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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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洗钱工作 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洗钱法》 非金融机构 反洗钱义务 客户身份 可疑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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