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若干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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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强文瑶,窦兴.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若干问题探析[J].上海保险,2014(9):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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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强文瑶 窦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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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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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保险人可以与被保险人作为共同原告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但在非海上保险以及非海事诉讼程序中,保险人能否直接与被保险人作为共同原告起诉第三人,或者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被保险人已经开始的诉讼,被保险人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诉讼的影响如何,在实践中都成了问题。本文拟就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的若干程序性问题作简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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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保险代位求偿权 被保险人 诉讼程序 程序性问题 损害赔偿 保险事故 海上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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