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核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刍议
引用本文:贺柳.我国核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刍议[J].上海保险,2011(5):27-30.
作者姓名:贺柳
作者单位:中央财大保险学院
摘    要:一、核第三者责任保险综述 核第三者责任,也称核损害赔偿责任,是指核设施发生核事故、对他人造成损害时,营运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向第三者支付保险金的财产保险。它是核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充分体现了责任保险优先保护受害第三者利益的基本原则。

关 键 词: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  损害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  财产保险  保险合同  核事故  核设施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