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可行性简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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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劲松,陈欣.保险公司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可行性简析[J].上海保险,2008(2):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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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劲松 陈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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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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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以拥有住房的老年居民为放款对象,以房产作为抵押,在居住期间无需偿还,在贷款者死亡、卖房或者永久搬出住房时到期,以出售住房所得资金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和各种费用的一种贷款。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开展可以说有特殊意义。我国如今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老龄化的特征是未富先老。所谓“未富先老”既指的是老龄化到来之际国家还很不富裕,也指的是老人的收入也很低。国家不富裕就意味着国家还不能为老人提供充分的保障,老年人在相当的程度上还得依靠自己解决养老保障的资金。这种情况下,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可说是一块有待挖掘的养老保障“金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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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向抵押贷款 出售住房 保险公司 老龄化社会 养老保障 未富先老 老年居民 贷款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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