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民营化后财政监管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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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海仁,李明.县域经济民营化后财政监管思路[J].财政监督,20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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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海仁 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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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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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县域国有企业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略,通过行之有效的改革基本上实现了民营化。民营经济在增长,财政收入却增长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是财政监管乏力。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1.建立以产权管理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统一。产权的多元化并不意味着谁都管、谁都不管,恰恰相反的是,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增强了产权主体之间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机制。县域经济民营化后,民营经济是地方经济的主力军,民营企业不等于没有国有资产,相当一部分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通过参股等形式,参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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