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所得税调整
引用本文:蓝泗方,王艳君.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所得税调整[J].财政监督,2012(23):36-37.
作者姓名:蓝泗方  王艳君
作者单位: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会计上分为销售业务与融资租赁业务两部分,税法上对该行为不确认销售收入,本文通过举一实例对会计与税务处理产生的所得税差异进行分析。

关 键 词:融资性  售后回租  所得税调整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