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银保合作的制度缺陷及其改进
引用本文:任立元.我国银保合作的制度缺陷及其改进[J].财政监督,2005(1):75-75.
作者姓名:任立元
作者单位:工商银行咸宁分行
摘    要:一、银保合作的制度缺陷 我国银保合作的法制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银保合作存在法律障碍 在资本融合方面,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银行、保险、证券三个行业实行分业经营。正是由于我国法律的规定,使得商业银行投资保险业、与保险公司合作成立专门经营银行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银行名义销售银行保险产品都是禁止的行为,

关 键 词:银保合作  商业银行  制度缺陷  中国  银行保险业务  投资保险  行业  法制缺陷  国法  法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