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制改革的政治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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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安拓.美国税制改革的政治经济学[J].财政研究资料,2006(17):F0003-F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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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安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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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意在推动美国建立宽税基、低税率税收体系的《1986税改法案》在很长时间内一直为经济学家们所倡导。但是,它的寿命也确实短暂。1993年,国会和克林顿政府就将最高收入者的税率从31%提高到了39.6%,而且还将此收入纳税阶层的数量从3档扩大到5档。1997年,《纳税人减负法案》还给有孩子的家庭、有各种教育支出的家庭以及从事经营研究的人提供了新的税收抵扣。资本利得税率也减少到20%,虽然减少的比例只限于那些持有资产至少18个月以上的纳税人(短期的资本利得依然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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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治经济学 税制改革 美国 高收入者 资本利得 克林顿政府 低税率 纳税人 经济学家 税收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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