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以盗窃、变更虚拟财产为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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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正,刘钦.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以盗窃、变更虚拟财产为视点[J].时代金融,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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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正 刘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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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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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虚拟财产是网络时代新产生的一种合法利益,构成刑法保护的法益。盗窃虚拟财产的整个犯罪过程可以分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移转、删除虚拟物品两个阶段。本文从犯罪构成的角度对盗窃、变更虚拟财产的行为进行分析,认为盗窃虚拟财产,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应该以盗窃罪论处;变更虚拟财产应成立新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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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虚拟财产 刑法法益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盗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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