掣肘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的六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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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恒有,单琴,李大伟.掣肘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的六大问题[J].甘肃金融,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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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恒有 单琴 李大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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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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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制度是金融机构按照客户涉嫌洗钱或恐怖融资活动的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评估等方式,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采取相应风控措施的制度.其作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机组成,是金融机构防范洗钱风险的重要防线,但在具体实践中无论是制度层面还是执行层面却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与不小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着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制度的有效性.
问题一:划分标准机构各自为政,缺乏全面性和规范性.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是立法完善、行业治理、义务主体自觉履行的系统性工作,但目前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中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规定较为简单,不利于金融机构在实践中操作运用.同时,除证券期货业制定了本行业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指引外,银行和保险业尚未制定统一规范的指引,呈现出各行业法人金融机构自行制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办法的局面,划分标准各自为政,缺乏权威性与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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