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洗钱罪的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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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炜.我国刑法对洗钱罪的新规定[J].中国城市金融,2006(9):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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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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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本次修正案的内容涉及多项犯罪规定,其中对《刑法》第191条洗钱罪也做出相应修改,主要是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种类,将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和收益纳入洗钱罪的范畴,以进一步加大我国对洗钱犯罪的刑事打击和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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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修正案 洗钱罪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犯罪种类 贪污贿赂犯罪 金融管理秩序 金融诈骗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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