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性投资会计处理方法转换的简化处理——论“跨越会计处理界限”的具体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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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都晓芳,李云彬.权益性投资会计处理方法转换的简化处理——论“跨越会计处理界限”的具体运用[J].会计师,2019(7):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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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都晓芳 李云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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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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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投资企业在持有期间因追加投资或处置投资等原因导致权益性投资会计处理方法的转换包括三种类型、六种情形,看似复杂、实质有规律,该规律就是"跨越会计处理界限"(以下简称"跨越界限")原则。投资企业应当从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两个层面分别对跨越界限进行判断。对于因跨越界线而导致权益性投资会计处理方法转换的交易,投资企业应当将其视为一项重大经济事项,假定对原权益性投资或剩余权益性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先卖后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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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跨越会计处理界限 权益性投资 会计处理方法 转换 简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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