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下法律职业道德修养与法律信仰的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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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蒲.法治环境下法律职业道德修养与法律信仰的融通[J].金卡工程,2010,14(3):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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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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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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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法律职业者越发地成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的维系力量,然而当前法律职业者的职业道德水准并不高,这直接制约着我国法律职业的发展,影响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信仰之间存在内在和必然的联系,法律信仰中蕴含着丰富的法律职业道德精神,法律信仰又是培育法律职业道德修养的首要因素,二者与职业技能共同构成法律职业共同体必不可少的三要素。因此,在当今法治社会下,应促进二者在法治环境下更好地相结合,以建构高素质,精英化和威望高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并为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发展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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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职业道德修养 整体性缺失 法律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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