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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冲突衔接
引用本文:刘宏博.试析《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冲突衔接[J].金卡工程,2010,14(9):59-60.
作者姓名:刘宏博
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河南信阳464000
基金项目:2009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一部分;基金项目 
摘    要:《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是国家调整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两道堤坝。《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描述的违法类型与犯罪类型相类似,甚至相同,二者之间会出现法条竞合的现象。应当根据刑法内在谦抑性的要求,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解释,优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只有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应当受刑罚处罚程度,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时候,才能动用最严厉的刑罚制裁手段。

关 键 词:宽严相济  治安管理处罚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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