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兼评我国新《公司法》第5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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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长玲.论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兼评我国新《公司法》第5条的规定[J].金卡工程,2010,14(4):164-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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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长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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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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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来自于企业的社会责任,目前流行的理论是利益相关者理论。我国新《公司法》第5条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是一个原则性规定,没有可诉性。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在企业界实践和法学理论方面都处于初级阶段,而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需要公司对具体的利益相关者作出实际的行动,并积极顺应时代潮流,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第三方国际认证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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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 实现 利益相关者理论 新公司法第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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