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罪推定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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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战恒.论“无罪推定原则”[J].金卡工程,2009,13(7):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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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战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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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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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在1996年修订的新《刑事诉讼法》中吸收了西方无罪推定的某些因素,因而使我国在立法和司法中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无罪推定原则并没有完全在我国得以确立和贯彻。笔者认为要完全确立和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应当从完善《刑事诉讼法》中表现无罪推定原则的规定、思想上观念上根本废弃先入为主,真正树立无罪推定意识观念、改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司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加强辩护制度,真正实现控辩双方力量均衡这几个方面着手,这样才有助于推进提高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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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权 诉讼主体地位 证明责任 疑罪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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