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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不同鉴证主体选择动因分析
引用本文:何丽梅,兰玲瑜.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不同鉴证主体选择动因分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3):75-78.
作者姓名:何丽梅  兰玲瑜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CIT&TCD201404010);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项目——一般国外访问学者出国培训项目(0671453014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编号:12YJC630222);北方工业大学人才提升项目及优秀青年培养项目(14085)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现有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鉴证动因及行为的研究,缺乏对不同鉴证主体选择的关注。本文以2009-2012年219家所有经鉴证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为样本,统计分析企业选择不同鉴证主体的动因。结果发现,国有企业倾向于选择个人和学术机构点评,非国企则选择专业认证机构;行业特征对鉴证主体的选择存在重要影响,消费者敏感型企业倾向于选择成本较高的正式鉴证机构,出口型企业倾向于选择国际认证机构,当存在一些危机、并购等特殊事项时,企业会变更其鉴证主体,改为选择成本较高的"四大"和认证机构以提高其可信度并维护自身形象。

关 键 词:社会责任报告  鉴证主体  选择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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