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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代理人制度的"危"与"变"
引用本文:武艺泉,李诗.我国保险代理人制度的"危"与"变"[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1,35(3):34-40.
作者姓名:武艺泉  李诗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山东济南250100;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自1992年保险代理人制度被引入国内以来,个人保险代理人成为推动我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的主力军.目前,我国保险代理人制度存在着保险代理人道德风险较大、素质良莠不齐、留存率低及薪酬制度不合理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完善我国保险代理人制度,在立法层面,应引入弃权与禁止反言制度、完善保险代理人薪酬制度、优化代理人选聘和分类分级准入制度;在执法层面,应加强行业协会及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的监管;在守法层面,应提高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的法律意识,使其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严格约束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及保险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关 键 词:保险代理人制度  保险法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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