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
| |
引用本文: | 肖华.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J].金融经济(湖南),2006(9):142-143. |
| |
作者姓名: | 肖华 |
| |
作者单位: | 肖华(包头市昆区财政核算中心) |
| |
摘 要: | 一、购买法与权益法的比较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独立的企业的联合,或一家企业通过购买权益性证券、资产、签订协议或其他方式取得对另一家或几家企业的控制权的行为.企业外部扩展既可以使企业得到迅速扩展而不加剧竞争,提高企业的长期获利能力,大幅度地节约企业扩展的成本,又可以迅速提高企业的短期借款能力,而且,企业合并可能给有关方面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对合并企业的所有者来说,以其在原有企业的权益交换一家大公司的股份,而不是出售企业得到现金,可以免除税收上的负担.在被吸收合并的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累计亏损的情况下,如果税法允许将这种亏损抵消合并企业以前年度或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则企业合并会给合并企业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如果被合并企业长期亏损,将来不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则该企业不可能独自获得这种税收上的利益.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可以通过企业合并扩大企业规模,从而提高他们的地位.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