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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开瓶费到底该不该收”想到的
引用本文:叶刘刚.由“开瓶费到底该不该收”想到的[J].金融经济(湖南),2007(10).
作者姓名:叶刘刚
作者单位:广东海洋大学经管学院
摘    要:前不久,北京市法院判决了一起因为“开瓶费”而引发的官司。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王先生在一家谢绝自带酒水的酒楼里消费自带的酒水而被收取了100元的服务费(俗称“开瓶费”)。在交了“开瓶费”之后,王先生将酒楼告上了法庭,认为酒楼强制收取服务费是不合理的,要求返还收取的100元现金。2006年12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酒楼关于收取开瓶费的规定是酒楼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是格式条款,对王先生不具有约束力,酒楼返还王先生的服务费100元。至此,北京首起饭店“开瓶费”官司,以消费者得到法院的司法支持而告终。实际上,流行了10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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