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企业债权投资涉税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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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晓江.“营改增”后企业债权投资涉税会计处理[J].金融经济(湖南),2018(12):171-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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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晓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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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财会金融学院31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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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金融服务是"营改增"的重要内容。企业债券投资的取得、持有及出售,涉及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及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业务。本文针对"营改增"后企业债券投资涉及增值税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进行了比较细致的分析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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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券投资 增值税 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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