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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中企业所得税对比及思考
引用本文:刘蓉.日中企业所得税对比及思考[J].金融经济(湖南),2007(20).
作者姓名:刘蓉
作者单位:中山富拉司特工业有限公司
摘    要:企业所得税在国际范围内的称呼不尽相同。受各国社会、经济、法律与公司制度结构不同的影响,企业所得税在相关的国家分别称作公司所得税、法人税、法人所得税、企业法人税等不同名称。一、企业组织形式与企业所得税类型日本国宪法第30条规定“国民根据法律规定负有纳税义务”。这里的“国民”可以解释为包括个人和法人,不言而喻包括每一个人,法律上与个人具有同样权利义务主体的法人也必须承担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所得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由于企业组织形式不同,企业分类标准不一,企业所得税在课征范围上就会有不同选择,从而形成企业所得税的不同类型。由于日本国企业形式一般分为三类:单人业主制、合伙企业、公司,所以日本国税制实践中对企业征收的所得税是公司所得税,即只对企业组织形式之一的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简之,日本的企业所得税仅对公司所得征收,税收主体的规定和征收范围不同于中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中国企业形式的划分标准按所有制形式划分,主要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资企业等。中国税制实践中,现行企业所得税分为内外两个税种,即对内资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和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此可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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