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开放多层次传销市场及法律监管 |
| |
引用本文: | 梁希玲.浅议开放多层次传销市场及法律监管[J].金融经济(湖南),2007(24). |
| |
作者姓名: | 梁希玲 |
| |
作者单位: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 |
摘 要: | 一、多层次直销的定义多层次直销诞生自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己经成为世界直销业的主流,目前全球有80%的直销企业是采用的多层直销模式。目前,关于多层次直销最权威的定义是世界直销联盟对多层次直销的定义,分为两个部分:l)多层次直销是直销业中很重要的一种销售方式,称为“结构营销”或“多层次直销”。此方式行之有年,已证明是能够成功而有效地将产品与服务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使独立销售人员或直销商获得利润的方法。2)多层次直销的最佳定义是一种直销奖金制度。直销人员有两种取得奖金的方法:一是直销人员可以经由销售产品及服务给消费者而获得零售奖金;二是他们可以自直属直销商的销售额或购买额中赚取佣金,也可自直属伙伴直销商之再伙伴直销商组织的总销售额中赚取佣金。因此,多层次直销提供直销人员独立创业的机会,不但销售产品及服务给消费者,也发展及训练伙伴直销商组织从事直销事业。二、多层次传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一)非法传销的经济分析非法传销利用多层次直销的激励机制,通过组成销售网络以达到市场倍增和财富倍增的结果。多层次直销的动机是通过流通渠道销售产品,而非法传销的动机是通过流通渠道是来诈骗钱财。非法传销的产品只是一个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