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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纳税人欠税行为将会被公开曝光 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自2005 年1 月1 日施行,违反国家税收法规、拖欠税款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将被公开曝光。 《欠税公告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应该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公告内容包括:欠税企业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经营地点等信息。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度公告一次;个体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同时,这个办法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也作出了规定:税务机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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