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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认知和法律原则: 情感、效率与公平
作者姓名:成凡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摘    要:情感、效率、公平是人们认知活动中惯常的三个进程。对应这三个进程,人们对法律的认知有一些基本的原则。这些认知互动既可能形成社会自发秩序,也可能为法学提供一个基于认知背景的分析框架,有助于法学应对实践问题。“公平主导”的一个简单回答是,面对不同场合,情感、效率、公平三种进程被激活的程度不同。大体上,家庭场合激活情感,工程场合激活效率,市场和法律则更激活公平。在实践中,公平主导的法律原则由于比较接近主流社会认知,所以法律规范在社会中往往可能“自执行”,无需全靠外界监督或者激励。公平原则也有其自身的局限。虽然规范和原则很重要,是社会秩序的母体。但是,公平原则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缺乏制度上的法治,光靠情理法是不足的。所以现代社会形成了规则化解决纠纷的机制,这就是二阶意义上的法律。关键词认知科学公平原则情感原则效率原则社会自发秩序认知科学对法律研究有何意义?认知科学能从哪些角度解读法律?本文的撰写目的是: 基于大脑认知三种进程的研究,提出法律认知过程的三原则,并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公平原则的具体应用状况,对其加以检验。本文第一部分基于现有的认知科学成果,把人脑的认知进程分为“情感脑”“效率脑”和“公平脑”三种;第二部分介绍法律认知的“情感原则”“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并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务,分析法律认知三原则的具体运行状况;第三部分借助实证分析,验证公平原则是我国法律实践中法律认知的主导性原则;第四部分则是针对第三部分实证分析结论的进一步解释,说明公平原则缘何能够成为主导性原则;第五部分作为本文结论,讨论法律认知原则可能的实践意义及其运用限度。

关 键 词:认知科学  公平原则  情感原则  效率原则  社会自发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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