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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与我国税收立法体系的完善
引用本文:陈书全,杨林.《立法法》与我国税收立法体系的完善[J].税务与经济,2002(6):1-4.
作者姓名:陈书全  杨林
作者单位:青岛海洋大学,山东,青岛,266071
摘    要:《立法法》的颁布为我国税收立法体系的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其内部构成体系的权限与职责。依据《立法法》的规定,未来一段时间在完善我国税收立法体系的过程中,应采取的相应对策包括:尽快颁布税收基本法;逐步建立以税收法律为主、行政法规为辅的科学统一的税收立法体制;合理划分税收立法权限。

关 键 词:税收立法体系  立法法  税收立法权限  中国  税收规章  行政法规  宪法
文章编号:1004-9339(2002)06-0001-04
修稿时间:2002年4月23日

On Perfecting the Legislative Code and the Tax Legislative System in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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