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下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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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雳,武鸿儒,李胡兴.注册制改革下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建议[J].证券市场导报,2023(1):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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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雳 武鸿儒 李胡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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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大学法学院;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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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券发行注册制从试点过渡到全面推行,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注册制下,信息披露应由监管导向转向投资者需求导向,以简明有效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所需的充分信息。本文考察了域外发行信息披露制度与实践,并检视了我国相关做法。在现有准则的基础上,本文提出,招股说明书应进一步规范发行人对自身风险因素的披露方式,分类列示相关因素,并对其进行定性判断;借助商业理念清晰化发行人业务与技术的披露逻辑,便于投资者更有效地衡量发行人的价值与风险;完善发行人控制人的认定与披露内容,为投资者完整呈现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特别是控制人在其中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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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注册制 招股说明书 信息披露 风险因素 发行人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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