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议专项工程验收后的转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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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永昌.补议专项工程验收后的转帐[J].上海会计,19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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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永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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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海会计》1991年第8期刊登李坚明同志的《小议专项工程验收后的转帐》一文,提出将原转帐的两笔分录进行交错:(1)借记“固定资产”,贷记“专项工程支出——×××工程”。(2)借记“专用基金——更新改造基金”,贷记“固定基金”。利用资金平衡表中“固定资产=固定基金+折旧”这一勾稽关系反映出遗漏与错误,这确是一个发现、避免遗漏与错误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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