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会计制度中盘盈固定资产核算方法的一点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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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新俐.对新会计制度中盘盈固定资产核算方法的一点看法[J].上海会计,199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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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新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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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电力经济管理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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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会计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方法仍然分作两步:第一步是报经批准前,先对盘盈的固定资产估计出净值,然后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这与原制度处理方法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第二步,即报经批准转销时的会计处理。原制度规定:盘盈固定资产净值经批准后作增加固定基金处理,盘亏则冲减固定基金。这种处理方法在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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