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中的权益结合法利弊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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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裘宗舜,艾健明.企业合并中的权益结合法利弊谈[J].上海会计,2001(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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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裘宗舜 艾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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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西财经大学 [2]广东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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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修订了第 16号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企业合并》 (APB Opinion, No.16),正式取消了权益结合法。可是,我国除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提到合并可以使用权益结合法外,尚无其他相关规定。但实践中,我国已有使用权益结合法的案例。 本文拟就美国取消权益结合法的原因和我国使用权益结合法的主客观条件,探讨一下权益结合法的利弊所在。 一、 美国取消权益结合法的原因——权益结合法的弊之所在 从世界范围看,处理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主要有两种,即购买法 (Purchase method)和权益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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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限制条件 企业合并 权益结合法 美国 中国 利弊分析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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