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报表》笔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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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训之
,蔡荣芝
,前人
,高柏生
,裴世安
,王抚藩.学习《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报表》笔谈[J].上海会计,1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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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训之 蔡荣芝 前人 高柏生 裴世安 王抚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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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制度取消原用的“解交利润”科目,改设“利润分配”,是适应形势的发展。按1974年2月市财局的规定,“解交利润”是用来核算企业解交预算和按规定抵交的利润、以及由预算退回的多交利润和弥补亏损的科目。但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企业自主权的扩大,目前,除了要核算上交利润外,还要完整反映企业按国家规定的利润留用、归还各种专项借款及基建借款等方面的利润分配内容。因此,原科目已不能与客观需要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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