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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应列为我国会计的基本要素
引用本文:杨雄胜.“损失”应列为我国会计的基本要素[J].上海会计,1995(1).
作者姓名:杨雄胜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会计系
摘    要:“损失”应列为我国会计的基本要素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会计系杨雄胜按《企业会计准则》,我国财务会计的基本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项。前三项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后三项是反映企业经营过程及成果的会计要素。笔者认为,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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