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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调控功能
引用本文:韩曙,沈正欣.浅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调控功能[J].上海会计,2003(10):41-42.
作者姓名:韩曙  沈正欣
作者单位:上海财政税务科研所、上海市闸北区财政局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市城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面积逐渐扩大,城镇布局得到重新调整,城市互补性辐射功效、聚集作用日益明显,城市综合竞争力也越来越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范围,主要作用是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从征收范围看,包括城市和县镇范围内使用的一切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在1988年11月开征之时,各地根据当时的城市布局规划、土地级差等级和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普遍选择了较低一档的税率,且对农村生产用地、公园、名胜古迹等旅游用地和市政设施用地给予免税。十多年过去了,发现该税种的征收政策已经不太适应形势…

关 键 词:城镇土地  土地使用税  调控功能  上海  土地等级  征收范围  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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