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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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官恒秋.关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探讨[J].福建金融,19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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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官恒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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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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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业银行业和投资银行业(通常也称证券业)的经营模式一般分为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两种模式。分业经营模式中,投资银行业只能经营证券投资等长期性资本业务及其派生业务,不能经营零售型存、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只能经营存、贷款业务和指定的政府债券,不能从事股票和企业债券等长期性投资业务,分业经营模式的典型代表有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国。混业经营的最根本持点是投资银行业(证券业)和商业银行业相结合,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德国、法国、瑞士等欧洲大陆国家。面对着迅速成长的我国证券市场,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如何调整业务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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