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强险的“酒驾免赔”条款——兼论酒驾肇事保险赔偿新机制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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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利强,梁凌.论交强险的“酒驾免赔”条款——兼论酒驾肇事保险赔偿新机制的构建[J].金融发展研究,2013(1):6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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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利强 梁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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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200120 [2]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上海20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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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酒驾免赔”在保险业得到了一致认可,但在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却有很大的争议。在酒驾肇事的场合,我们固然应当优先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放弃对酒驾肇事者的民事性惩罚,也不能视保险公司的合法利益而不见。因此,为了平衡保护各方的利益,促进机动车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一个酒驾肇事保险赔偿新机制实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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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酒驾免赔 交强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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