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中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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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小红.浅论中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改革[J].中国外资,2013(24):208-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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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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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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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12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深圳所上市委员会对*ST炎黄、*ST创智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未获得审议通过,将终止上市,这是退市制度改革实施后,A股市场自2007年上交所终止大庆联谊上市以来的首批退市的两家公司。据悉,*ST炎黄的退市原因为,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自2006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但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仍出现亏损;而*ST创智的退市的原因为,2004年至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自2007年5月24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自2009年至今没有主营业务收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问题。这两家公司的终止上市也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不断受阻的退市制度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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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上市公司 退市制度 制度改革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7年 主营业务收入 持续经营能力 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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